
薪傳-支援永久會員持續進修計劃
計劃結構
1.1畢業同學會從歷年累積盈餘撥款拾萬元正成立「薪傳-支援永久會員持續進修計劃」以回饋永久會員對同學會的支持;
1.2 設立「薪傳計劃甄選委員會」,成員由一位本會學系顧問、執行委員會成員兩位,獲邀請已經從社工專業退休或現職社工的兩位永久會員組成,以甄選申請人資格及最適合者,擬定批准資助金額;
1.3 「本計劃」於2026年1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每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卅一日接受該年度內已經完成的課程/大型研討會的資助申請(未完成者請勿申請,請於完成年度內才申請),申請人每年度內只可以申請一次,翌年或以後年度可以再度申請新的課程/研討會,但是最多可以獲得資助兩次,累積金額不多於伍仟元;
1.4 「薪傳計劃甄選委員會」將於翌年一月份內召開甄選會議,決定上年度資助金額的分配,累積資助金額不多於一萬元;
1.5 翌年二月通知獲資助者及金額,三月本會會員大會公布獲資助會員姓名、獲資助金額及進修項目;
1.6 獲資助會員必須提交完成課程/大型研討會的官方證明及在該年度內協助本會一項會務。


參加者資格及甄選
2.1 本會永久會員;
2.2 必須是社會工作註冊局的註冊社工及從事社會工作服務或擔任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認可的社會工作教育機構教員不少於三年;
2.3專業課程或大型研討會若果已經獲得任何形式的資助,不可申請本會資助,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為主辦機構不在此限;若果進修課程/研討會延續超過一個年度則只可以在畢業或研討會完結的年度內申請資助;
2.4「薪傳計劃甄選委員會」對申請資格的審核及甄選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不設上訴機制;
2.5 已經退休的會員若果仍然維持註冊社工資格可以申請資助,否則恕未能接受申請;
2.6 申請者須填寫本會指定的申請表格,自行選擇擬申請的資助金額,「甄選委員會」按各申請人進修項目對社會工作、社會需要及申請人的裨益而決定資助金額;
2.7 本會保留拒絕任何申請人的權利及不設上訴機制。

符合資助的課程
3.1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香港社會工作者註冊局或本會認可的專業課程、工作坊、大型研討會等,進修時間不少於16小時或兩天以上;
3.2 課程或大型研討會可以在香港、中國或其他國家舉行。
永久會員報名「薪傳-支援永久會員持續進修計劃」
